信件编号: | 20250828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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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来信标题: | 投诉 |
来信时间: | 2025/08/28 20:26 |
来信内容: |
尊敬的领导:
现就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桩故障导致我个人财产损失一事反映情况,并提出投诉。
我在小区[金江新城A区]的充电桩为我的二轮电动车充电。充电过程中,充电桩突然出现故障,我刚好路过看见充电器冒烟导致我的电动车充电器被烧坏。事后我立即检查了充电器和充电桩,发现充电桩存在明显的异常响声,而我的充电器已无法正常工作。
此次故障不仅造成了我的财产损失,也影响了我的日常出行安排。我认为,充电桩作为小区提供的便民设施,其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是服务单位的职责范围。因此,希望贵单位能够对此事予以重视,并尽快解决以下问题:
1. 对故障充电桩进行彻底检修,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;
2. 赔偿我的损失(充电器的更换费用);
3. 加强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,保障业主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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